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党建工作

关于确定石子成等六位同志为拟发展对象的公示

经支部委员会研究,报上级党委备案同意,将确定石子成等六名同志列为党员拟发展对象。根据发展党员工作有关要求,现将其有关情况公示如下:

序号

姓名

性别

民族

出生年月

籍贯

文化程度

申请入党时间

培养期(一年以上)

培养人

1

李幸韬

汉族

20056

江西赣州

高中

202311

20240621-20250930

万佳、黄佳睿

2

邹智泽

汉族

200511

江西抚州

高中

202311

20240621-20250930

万佳、何芝兰

3

石子成

汉族

20059

江西乐平

高中

202311

20240621-20250930

王翠芳、吴彬

4

温浩毅

汉族

20059

江西宜春

高中

202311

20240621-20250930

赵晨、赖高清

5

魏燕

汉族

20055

江西南昌

高中

202311

20240621-20250930

万佳、陈振宇

6

官珊珊

汉族

20054

江西赣州

高中

202311

20240621-20250930

邵主助、付玮

经党支部培养教育和考察,石子成等六名同志已基本具备党员条件,在听取党支部、培养联系人、党员和群众意见的基础上,经支部委员会2025年10月13日讨论同意并报上级党委备案。

公示时间为2025年10月13日至2025年10月15日。公示期间,党员和群众可来电、来信、来访,反映其在理想信念、政治立场、思想作风、工作表现、群众观念、廉洁自律等方面的情况和问题。反映问题应实事求是、客观公正。以个人名义反映问题的,要签署本人真实姓名。党支部将对反映人和反映问题严格保密,对反映问题进行调查核实,弄清事实真相,并以适当方式向反映人反馈。

联系电话:0791-83771963

联系人:冷斌、黄佳睿